李德文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李德文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08年10月25日,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隆重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发布重要讲话。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中央政法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中央政法委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
为了树立典范、表彰先进,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六届全国律协第十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开展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活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的规定,全国律协制定了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并首次在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成员中,邀请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的相关同志参加,这对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定工作提供了保障和依据。经各地律师协会在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了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全国律协双优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定出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并将评定结果报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
在此次会议上,全国律协对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表彰。我所主任李德文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李德文律师是我省执业律师中的优秀代表。政治素质良好,业务水平较高。热心公益事业,模范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道德规范,在业界与社会各界有良好的声誉。执业多年来,以民主为理想,以法治为追求,潜心致力于律师事业。正是源于对法治精神的求索,对民主理念的推崇,多年来,他在律师岗位上,严谨务实,勤勉执业,为律师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此次,李德文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乃是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