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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民所培训之环境法律能力建设
作者:小律 发布时间:2023-07-31点击:
2023年7月28日下午,由湖南省生态保护联合会与崇民所联合主办的环境法律能力建设培训在崇民所举行,湖南大学唐双娥教授应邀作了题为“气候变化基本法律问题”的讲座。讲座由联合会常务理事、崇民所副主任刘丹阳律师主持,同步视频直播,线上线下律师、环保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约150人聆听了讲座。

(环境法律能力建设培训)

(授课现场)
刘丹阳律师从海子的“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说起,引出为什么必须关注气候变化。

(刘丹阳律师)
唐双娥教授首先向大家普及了天气与气候、气候变化、温室效应、温室气体、温室气体当量等术语的定义,引发了大家对低碳、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思考,后以气候变化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围绕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国的环境现状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路径,对气候变化法律实践中的一些误区进行梳理并予以分析,并针对“碳汇作为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问题、碳汇作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方式的问题、减污降碳协同的法律理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

(唐双娥教授)
随后,围绕唐教授提出的“以购买碳汇作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责任方式是否合理”等问题,联合会盛凯秘书长、谢鹏律师、骆清教授、刘丹阳律师等与唐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现场气氛热烈。最后,唐教授结合刘丹阳律师提到的将碳排放配额变卖后用于抵偿债权人的债权的执行方式,就崇民所实习律师袁洁提出的“碳排放权的法律性质”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热烈交流)
本次讲座精彩纷呈,极具专业性和实务性,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提升了对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认识,收获颇多。
(与会人员合照)
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