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文主任履新省监察委,担任特约监察员
2019年9月19日,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德文律师,被聘请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监察员职责。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为李德文主任颁发了聘书。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反腐败工作新形势和纪检监察机关新特征应运而生的一项新机制。建立和实行特约监督员制度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纪检监察队伍风险挑战的重要举措。
湖南省监察委聘请特约监察员,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纪委省监察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湖南省监察委聘请的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共27位,聘期自2019年9月至2023年1月。
作为唯一获聘为特约监察员的律师,李德文主任表示,将秉承 “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实事求是”的湖湘文化精神,依法履行特约监察员的职责和义务,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引导员,为法治湖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