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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的学习会议
作者:小律 发布时间:2017-12-22点击:
12月22日下午,我所集中在十楼会议室开展了主题为“私募基金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的学习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讲律师王超就《合伙企业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对赌协议第一案,经一审、二审、最高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PE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对赌协议无效,而PE与被投资企业原有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合法有效的这一法律结果,深入阐述了合伙型基金的相关规定。

具体个案介绍完后,律师之间相互进行积极探讨、交流思想,均表示受益匪浅,并提出了自己对合伙型基金的见解以及今后面对此类案件的相关解决思路,此次学习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