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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学习讨论会

作者:小律 发布时间:2015-02-13点击:

  我所开展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学习讨论会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正式施行。为了准确领会新民诉法的实质精神和丰富内涵,更好地将其在实践中全面、科学、有效的运用,我所民商法务部于2015年2月11日下午举办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专题学习讨论会。

  学习讨论会由民商法务部部长王超主持,王部长强调,本次《解释》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对实际操作中民事诉讼法的适用等问题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希望各位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认真学习,带着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采取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与会律师就该《解释》中所涉及到的立案、证据、保全、送达、执行等新规定结合自己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评析与阐述。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掀起了会议气氛的阵阵高潮。参与会议的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收获良多,受益匪浅;并希望律所就《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再次开展讨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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