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仁来我所交流活动圆满结束
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统一安排下,2014年11月11日至12日,新疆和田市杨铁军律师、喀什市侯春律师以及塔城市窦廷贵律师来我所交流学习。继昨日交流活动顺利结束后,今日新疆同仁与我所青年律师就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案件与非典型性的公司赊售纠纷案两个具体案件展开讨论,并深入探讨了公司行为过程中,高管、股东间内部管理及决策的法律关系以及公司对外民事活动的法律责任。今日交流以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为载体将昨日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取得较好的效果。
我所律师、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亲自接待了新疆同仁,并祝愿新疆的律师行业发展欣荣。杨律师、侯律师以及窦律师在贺刚主任、易华志副主任的陪同下,赏阅烈士公园美景、品味湖湘文化,并表达了对省律协及我所的衷心感谢。本次新疆同仁与我所交流活动圆满结束,祝愿新疆同仁与我所的友谊愈加深厚。

